全市困難職工大病救助關愛活動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1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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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為實現“醫保”和“救助”的有機結合,有效緩解我市困難職工醫療費用負擔過重問題,市慈善總會、市社會保險事業局、濟寧腫瘤醫院決定,在全市范圍內聯合開展“困難職工大病救助關愛活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和維護困難職工就醫權益為重點,堅持“扶貧濟困、治病救人”的服務宗旨,切實解決困難職工看病難、看病貴問題,讓困難職工享有最基本的醫療保障服務。
按照扶貧濟困、整合資源的原則,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的基礎上,通過濟寧腫瘤醫院(市慈善定點醫院)慈善救助基金,對全市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目錄內的甲類困難職工腫瘤患者予以個人住院自付部分費用全額減免,確保困難職工在市慈善定點醫院享受全程免費治療。
三、活動時間
自2013年5月1日起,至2014年5月1日止,為期一年。
四、救助范圍及指標分配
(一)救助范圍
全市范圍內的常見惡性腫瘤困難職工患者(含下崗職工及持有民政部門下發綠卡的困難職工等)均可申請救助。
常見惡性腫瘤是指:食道癌、胃癌、肺癌、肝癌、腎癌、胰腺癌、腸癌、乳腺癌、宮頸癌、鼻咽癌等。
(二)指標分配
救助活動期間,全市共救助290人。具體計劃為:市直單位50人,每個縣(市、區)各20人。
五、救助審批程序
被救助人或家屬持本人身份證、醫保證、下崗證、綠卡或單位困難證明,向所在縣(市、區)醫保辦提出書面救助申請(需同時提交疾病證明等相關資料),經醫保辦核實符合救助條件的,填寫《濟寧市困難職工慈善醫療基金救助審批表》一式兩份,經活動辦公室審批后,到濟寧腫瘤醫院接受相關治療。
六、救助標準
救助對象在濟寧腫瘤醫院住院治療期間除享受醫療保險機構報銷外,對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目錄內的甲類腫瘤患者,個人住院自付部分費用,通過濟寧腫瘤醫院慈善基金全部予以減免救助(含入院門檻費),確保其享受免費治療;對單位破產等原因暫時中斷醫保繳費的困難職工住院費用,一是可以模擬正常醫保病人結算方式減免個人自付部分費用,二是可以按照個人承擔總醫療費用的10—20%的比例給予減免救助(加入商業保險的不再重復救助)。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慈善總會、市保險事業局、市腫瘤醫院聯合成立困難職工大病救助關愛活動領導小組,指導、監督救助活動的開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腫瘤醫院慈善救助站,具體負責救助活動的運作管理和救助對象的資格審查以及救助檔案和相關資料的保管。
(二)嚴格操作程序。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嚴格按照救助程序,認真做好救助資格審核確認和救助對象的跟蹤、調查及回訪工作。困難職工入院前,接診科室及醫護人員要明確告知住院時間及費用,嚴禁住院期間以各種理由變相加收醫療費用。
(三)強化督查,確保實效。腫瘤醫院要成立有關醫療質量控制和控費監管組織,對接診的每位救助職工治療方案進行嚴格審核,嚴防過度檢查、過度用藥等過度治療現象。凡發現未按規定救助或存在過度治療現象時,市慈善總會、市保險事業局有權終止活動并給予醫院一定的經濟處罰。
(四)積極營造良好氛圍。困難職工大病救助是一項得民心、順民意的民生工程,要積極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新聞宣傳工作,彰顯政府德政之舉和慈善為民情懷,積極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推動救助活動健康深入開展。
附件:
1、“困難職工大病救助關愛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濟寧市困難職工腫瘤患者慈善免費醫療救助審批表
附件1:
“困難職工大病救助關愛活動”
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主 任:
殷令喜 市慈善總會辦公室主任
劉亞東 市社會保險事業局副局長
副主任:
孫鳳林 市腫瘤醫院院長
尹延苓 市慈善總會救助部部長
成 員:
馬國善 市社會保險事業局醫保科科長
孫新蕾 市腫瘤醫院書記、副院長
張 楠 市慈善總會救助部工作人員
附件2
濟寧市慈善定點醫院
困難職工腫瘤患者慈善免費醫療救助審批表
NO. |
患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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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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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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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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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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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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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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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患病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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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費用
總額(元) |
應報銷醫療費用(元) |
個人自費 (元) |
患者或委托人簽字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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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縣(市、區)醫保辦公室意見 |
(蓋章)
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濟寧市
慈善定點醫院
意見 |
(蓋章)
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市慈善總會
意見 |
經審核,從慈善醫療基金中救助¥ 元 |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審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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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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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年 月 日 |
注:1、此表一式兩份,基金單位一份,市慈善總會各一份; |
2、此表附醫療費用單據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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